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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头协议合法吗
甲方:时任会计(简称:老会计,已经去世多年了), 我是乙方;生产队解体时甲方与我商量,用二等地(1.43亩)换我的一等地(1.43亩),说是:一是作打场用,离家近;二是作墓地(注:因一等地里有别人家的坟,他死后没能如愿);因甲已方二等地相邻,为了便于耕种管理,我同意了,当时甲方还说笑话:“你的地好!我的地孬,从此以后别后悔啊!”当时因我对书面合同不重视,也没想那么多去公证,农村吗,处人处事凭良心,就这样,我们两家各自管理耕种已有30多年了;随着社会的发展,现在,我的二等地变成了宝地,南头已修了水泥路,甲方的儿子(接老会计的班,任过小会计)看到二等地南头可以新建房子,就找我说:“以前换地是他父亲作的主,我不知道!今天不换了!”但我家不肯,心想:换地是老会计求我换的,地是老会计亲自量给我的,我只知道一等地在东庄户,地两边和谁家地块相邻都不知情,今天,小会计看看又有利益了,买土填沟,准备建房材料。为此:热切盼望法律界人士:甲方能要回耕地吗?多谢!
地区:安徽-亳州 分类:民事法律- 提问时间:2014-07-30 19:58:41
提问者:ASK1406718909axl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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